关于提交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各基金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如果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联系科研处。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注意2015年结题报告项目资金决算表科目有所调整,需进行新旧项目衔接,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表编制。2015年要求,资金决算表中的累计支出数截止到20151231日。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

4章程序:

请项目负责人填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到科研处经费管理办公室预审核,再去财务处审核,在结题报告相应位置盖财务处负责人章。

科研处联系人:张洁,电话6779226967792276,地址:松江行政楼335

财务处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7792903地址:松江行政楼157

财务部门负责人章盖好后,再将结题报告装订好,交到科研处。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校公章由科研处收齐材料后统一办理.

5时间截点:

请项目负责人在2016118日前,网上提交《结题报告》,下载最终PDF版本打印(一式两份,不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本人签名),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6、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科研处联系人:刘占莲,电话:67792137E-mail:zxkyc@dhu.edu.cn,地址:松江行政楼347-349


附件12015年度结题报告项目清单.docx

附件2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doc

附件3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补充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