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和我市实施意见要求,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上海高校哲社专项”)申报工作。现就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5年度“上海高校哲社专项”包括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伟大建党精神研究4类。申请人可以重点选择《2025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鼓励项目承担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
围绕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深化“大思政课”综合改革、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质量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4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围绕推动高校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4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三)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
围绕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的理论武装、素养培育、资源供给、队伍培训、组织落实等开展研究。拟立项2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四)伟大建党精神研究
围绕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开展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拟立项2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非财政性资金)。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不能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其他类别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申请“上海高校哲社专项”。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六)申报“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类别的申请人,主要参加者应由不同学段教学科研人员组成。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书填写
申请人需填写《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附件3)。
(二)材料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院系)应对申请书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字盖章。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遴选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加盖高校、区教育局或有关单位公章。各高校研究人员的项目申请材料报所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学校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各区教育局所属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材料,应报各区教育局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有关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材料由本单位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请各单位严把质量关,按照限额数择优推荐。
(三)材料提交
请申请人于2025年6月5日前报送项目申请材料,包括《申报书》、论证活页和《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4),逾期不候。
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书》、论证活页各一式八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申报书》需签字。上述材料送至行政楼349室。
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书》文档以“单位名称-申请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论证活页文档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wkzx@dhu.edu.cn。
科研院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67798712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特别是要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二)“上海高校哲社专项”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宣传处(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管理实施,在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设秘书处,由秘书处接收申报材料并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三)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不限申报类别,限额由秘书处另行下达。
五、项目经费管理
本次项目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实际经费以评审核定金额为准。经费使用管理按照《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要求执行。
附件1:2025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doc
附件2: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4:2025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