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启动“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由探索项目(理工类)的申报工作(申请代码:D),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由探索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科研工作,开展前瞻性自主科研,着力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项目申报评审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具体工作流程如下:网上提交申请书——形式审查——答辩评审——择优立项——项目公示。
二、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岗的专任教师;机关及各业务部门的教师不能申请。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在自由探索项目申报之列。
(二)申报领域设置:现代纺织、新材料、环保能源、先进制造与信息技术、化学化工与生物技术及综合技术六类。
(三)限项要求:
(1)每人同期只能申请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1项。同一时期只能牵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一项(人才办、科研院、各基地中央高校专项资金项目均在列)。已获中央高校专项资金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2024年底拟结题的项目本次不得申报;入校以来获得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2项者不得申报。
(2)已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支持1项并结题的青年教师(人才办、科研院资助的中央高校专项资金项目均在列),须在资助期及以后所主持的纵向项目进校经费不低于3倍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经费,方可进行第二次申报。
(四)《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填写时应注意: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之前,须认真研究本通知、《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见附件2),不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2)研究内容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不能与已获得的国家科技计划、国家(含省市)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含省市)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规划等专项资助计划内容重复,同时也不能与校基金、文科预研究等校内专项资助计划内容重复;项目申请者在项目申报及项目答辩时,须注明本人近3年主持的科研项目信息及其他科研情况。
(3)研究期限:资助期限为3年。
(4)考核要求:参照附件3。
(五)申请人在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3日前,登录“服务大厅”→“中央财政项目管理”进行网上申报,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zygx@dhu.edu.cn,文件以申请人的姓名命名。不符合以上申报要求者均视为无效申请。
(六)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7792057,e-mail:zygx@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