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各位老师: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范围
   2019
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1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上填报申请书(https://isisn.nsfc.gov.cn)(1)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在131日之前,向科研处申请开户Email到科研处,内容包括:姓名,职称,学院,Email,角色(教师/博士后)),开户信息会通过基金委管理系统转发到您Email;(2)已有系统账号的,无需重新开通,使用原有账号即可;(3)已有系统账号但忘记用户名或密码,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即可通过自行发送激活邮件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为顺利申请,请申请人提前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填写个人信息时,“所在院系所”必须准确填写/选择二级单位(学院)名称。  


三 、申请人事项
   1. 2019
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列出,请申请人予以关注。其中:

1)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基于科学问题属性,分为以下四类:

A、“鼓励探索,突出原创”:是指科学问题源于科研人员的灵感和新思想,且具有鲜明的首创性特征,旨在通过自由探索产出从无到有的原创性成果。

B、“聚焦前沿,独辟蹊径”:是指科学问题源于世界科技前沿的热点、难点和新兴领域,且具有鲜明的引领性或开创性特征,旨在通过独辟蹊径取得开拓性成果,引领或拓展科学前沿。

C、“需求牵引,突破瓶颈”: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主战场,且具有鲜明的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征,旨在通过解决技术瓶颈背后的核心科学问题,促使基础研究成果走向应用。

D、“共性导向,交叉融通”,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多学科领域交叉的共性难题,具有鲜明的学科交叉特征,旨在通过交叉研究产出重大科学突破,促进分科知识融通发展为知识体系。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理科学部

A04

物理学I

化学科学部

B01B02B03B04B05B06B07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科学部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科学部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科学部

G03

经济科学

医学科学部

H16

肿瘤学

特别提醒: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详细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项目申请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2)优化调整人才资助体系,自2019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两年期资助项目;自2020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有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协调要求,将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另行通告。

3)简化申请管理要求,杰青和群体项目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在站博士后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

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青年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扩大无纸化申请试点,除重点项目、优青项目以外,增加青年项目试点无纸化申请;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篇以内。

  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可参考“东华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填报注意事项.docx”。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材料受理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两份交到科研处。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最后签章页作为封底单面打印,左侧装订(请勿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019
年基金委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请申请者将该类项目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要求的附件材料一式两份交科研处留存。


    我校受理截止时间201936日。逾期不予受理,系统将关闭。


五、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骏、刘占莲
  
电话: 6779205767792137
  
邮箱:zxkyc@dhu.edu.cn
  
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343-345


六、国家基金委咨询电话
  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
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3.
各类型项目咨询电话: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4.
基金委各部门咨询电话见指南及基金委网站
  5.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6.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