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有关老师:

近日,科技部发布通知,启动2016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市科委已发来通知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4101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1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 支持措施

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管理办法,促进科技计划与推进计划的紧密结合,逐步建立财政支持渠道,加强对入选对象的后续支持、跟踪服务和考核管理等。对符合条件的入选对象,择优推荐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各部门、地方和依托单位将结合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三、推荐人选

因名额有限,时间紧张,本次不接受个人自荐,必须由学院推荐。请各学院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可推荐1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可推荐1个,且两类项目人选不能重复推荐。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 

四、申报要求及相关说明

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于2016919日中午12点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2016年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送达科研处,相应的“2016年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对象信息简表”(附件4,必须与推荐表内容一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附件5,单位意见需拟好)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附件6,单位意见需拟好)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的恕不受理。

学校将尽快组织遴选,确定学校推荐对象后,将做公示,并向上级推荐单位报送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 辉 67792023   13524521307   h.chen@dhu.edu.cn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开展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x

2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60913.docx

3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对象汇总表(学院).xls

4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对象信息简表.doc

5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doc

6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doc

  

  

                 科研处

                              201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