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考核报告公示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的规定,科研处组织开展了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考核工作,经专家组考核评议,形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现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410日至414日。

公示期间,如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等有异议,请将有关意见反馈至科研处王玉磊,联系方式:021-67798732yuleiwang@dhu.edu.cn

  东华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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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考核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