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今年5月起组织开展第十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评奖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第十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范围: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2、分类设置奖项、分类申请评奖。即设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 果奖(简称内部调研奖)。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研奖申请对 象是:申请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本通知所指上海市党政机关,含上海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等机 关)。

3、根据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及主动服务长 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需要,本届评奖活动继续鼓励上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申请评奖,以更好地为上海改革实践献计献策。申请评奖的成果,应是研究上海经济、社 会、城市发展等问题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其中包括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科技创新中心相关的长三角、长江流域发展等问题的优秀研究成 果。

4、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5、上海市党政机关现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6、实行分步申请、分步审查的办法。申请人先进行网上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然后由申请受理部门审查确定该申请受理与否。

网上申请受理日期: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6月23日。

受理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15年6月30日;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 - 17︰00。

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受理部门: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办公室。

7、本届评奖活动依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 ﹝2009﹞54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09﹞1 号)、本通知和《关于第十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进行,请申请人上网查阅以上文件后再予申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



附注:

1、网上查阅评奖文件、研究成果奖网上申请,请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

链接:《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09﹞54号)《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09﹞1号)关于公布《关于第十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内部调研奖网上申请,请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务网网站。

3、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69号3楼,邮编:200032,联系电话:021-64031133转810,021-64183202。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彭斐 67792171 pengf@dhu.edu.cn

学校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