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6年度基础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启明星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有关老师:


为加快建设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落实十五五规划战略部署,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6年度基础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启明星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本校安排】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要求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学校正式审核提交后,原则上不予退回。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院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67798712,邮箱:zxkyc@dhu.edu.cn

 

 

一、征集范围

 

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基于科学前沿重大挑战和产业发展现实需求,自主选题,开展富有原创性、新颖性的基础研究前沿探索,为基础研究体系储备优秀人才。

 

执行期限:2026121日至202911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男性未满32周岁(1994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5周岁(199111日及以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需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并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科学数据汇交工作。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7.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8.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9.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本指南项目1项。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vc.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6928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61022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

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