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6593.html

基金委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9月3日16时(北京时间)

校内申报安排:学校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下午16时,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要求,于学校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提交后告知科研院,科研院进行审核提交。学校正式提交后,原则上不予退回。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1)研究期限。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2)中日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3)附件材料包括: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基金委通知附件1)。中外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的原则或机制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须提交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基金委通知附件2)。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4)其他事项详见基金委指南。

校内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7792137,Email:dhnsfc@dhu.edu.cn,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