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政策宣贯会顺利举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系列部署要求,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东华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政策宣贯会于5月14日顺利举办。会议邀请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转化与孵化器建设处副处长梁冰、华东师范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兼技术转移中心主任熊申展作专题报告。来自各二级学院的科研人员、科研管理人员、技术转移相关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产学研合作处处长刘亚男主持。

梁冰围绕“什么是赋权”“如何看待赋权”“如何做好赋权”三个层面进行了分享。她指出,赋权是为科研人员多提供一条转化路径,核心是实现科研人员、高校院所与产业方的多赢,将成果处置自主权交给科研人员,学校约定未来收益共享,同时规避国资持股带来的进入退出难题。她还强学校要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和经理人队伍建设,统筹大学科技园力量,提升转化效率。  

熊申展结合华东师范大学实践,分享了赋权改革成功经验。第一,推行100%全赋权模式。与传统作价投资需学校持股监管不同,该模式下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完整赋予科研人员,收益递延至创业成功后支付。这一做法有效简化了转化流程,避免了国资进入退出的程序障碍。第二,强调合规创业前置条件。她指出,教师创业前必须完成兼职备案与成果赋权登记,这不仅是合规使用职务成果的法律保障,也是企业后续融资及上市审查的必要条件。第三,构建全链条转化支撑体系。她建议科研人员系统化布局知识产权,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路演等活动,并借助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从技术和商业两个维度降低产业化风险。并介绍华东师范大学通过转化门诊帮助多个团队明确了商业模式和转化路径,取得了良好效果。

会上,刘亚男就学校新制定的《东华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解读。该办法明确了赋权范围、赋权方式、收益对价、实施流程以及已办企业阳光化处理等关键内容,建立了“所有权赋权”与“长期使用权赋权”两条路径,还就科研人员关心的申请条件、收益分配、三年未转化退回机制等问题作了重点说明。

在互动交流环节,与会代表就成果估值与融资动力、支付延期处理机制、赋权协议与转化合同的签订形式、技术合同认定依据、技术秘密赋权等问题进行提问,现场交流热烈。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是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举措。通过赋予科研人员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能够有效破解“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困境,推动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科研院将以此次宣贯会为契机,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做好政策咨询与服务工作,为服务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东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