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1239.html
基金委申请书提交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9月15日16时。
校内申报安排:学校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下午16时,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要求,于学校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提交后告知科研院,科研院进行审核提交。学校正式提交后,原则上不予退回。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1、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欧方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实际来华交流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30天。
3、经费相关要求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预算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预算;
(2)本项目采用预算制,无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资助内容包括欧方申请人访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执行交流计划产生的直接支出;
(3)本项目经费支出应当由中欧双方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提交依托单位报销。
4、附件材料包括:
(1)加盖中方依托单位公章的正式邀请函(模版见基金委通知附件1);
(2)中欧双方申请人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模版见基金委通知附件2)。合作协议内容包括欧方申请人来华合作交流内容、具体时间和计划安排、以及知识产权约定等;
(3)中欧双方申请人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每人不超过5篇)。
校内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7792137,Email:dhnsfc@dhu.edu.cn,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