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0214.html

校内申报安排:学校截止时间2026224日下午16,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要求,于学校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提交后告知科研院,科研院进行形式审查和审核提交。学校正式提交后,原则上不予退回。逾期不予受理。

基金委申请书提交时间:2026127日至202622616时(北京时间)

申请注意事项:

1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11日至20281231日。

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11日至20271231日。

2、中方申请人须是2027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合作交流项目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3、中韩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应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

  申请学术会议项目,应列出会议日程安排和拟参会人员信息。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且每个参会人员均须是2027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4、附件材料包括:

  (1)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基金委通知附件1)。中韩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2)申请学术会议项目须提交英文申请书(模板见基金委通知附件2)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同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韩参会人员名单,申请在韩国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

校内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7792137Emaildhnsfc@dhu.edu.cn,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