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链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5300.htm

校内申报安排:学校截止时间2025820日下午16,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要求,于学校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提交后告知科研院,科研院进行形式审查和审核提交。学校正式提交后,原则上不予退回。逾期不予受理。

基金委申请书提交时间:2025718日至2025822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

申请注意事项:

1、中方资助强度60-8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伊方合作者由INSF提供相应资助。

2、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11日至20281231日。

3、中方国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4、附件材料包括申请人与外方合作者共同撰写的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见基金委通知附件1),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其中中文申请书项目英文名称与英文申请书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 

校内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7792137Emaildhnsfc@dhu.edu.cn,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