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日、中巴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5108.htm

校内申报安排:学校截止时间202591日下午16,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要求,于学校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提交后告知科研院,科研院进行形式审查和审核提交。学校正式提交后,原则上不予退回。逾期不予受理。

基金委申请书提交时间:202571日至20259316时(北京时间)

申请注意事项:

1、研究期限:合作交流202641日至20281231日,双边研讨会202641日至2027331日。

2、中方申请人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2026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3、项目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4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4、中外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中方申请书中“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默认为外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应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应列出会议日程安排和拟参会人员信息。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

5、附件材料包括:

1)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基金委通知附件1)。中外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的原则或机制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2)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须提交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基金委通知附件2)。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6、请申请人注意提醒外方合作者在其外方资助机构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

校内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7792137Emaildhnsfc@dhu.edu.cn,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