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使用申请单
学院或职能部门: 编号: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事由
使用范围
参照《办法》第九条
部门负责人签字
宣传部审核
校办(法治办)审核
注:请另附使用说明和图样。
东华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使用申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