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华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东华科〔2020〕7号),专利授权后学校可以承担发明专利授权前三年(含授权当年)的年费,其他情形由发明人缴纳相关费用。附件提供一个月内即将到期缴费以及已经过期一年内的专利清单(包含需缴纳滞纳金、恢复费以及可能无法恢复的情形,部分新增授权专利暂未列入),供发明人参考是否继续维持并缴纳相关费用;缴费信息最终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信息为准。
备注:学校合作的代理机构协助统一办理授权前三年的年费事宜,若有异议可以联系提咨询(合作代理机构参见:https://research.dhu.edu.cn/2021/0311/c19282a275219/page.psp);如果不是通过学校合作代理机构办理的,需主动提供相关票据等材料方可在科研院办理报销手续;也可自行利用项目经费报销(专利年费查询与缴费方式等信息介绍参见:https://research.dhu.edu.cn/2021/0316/c19282a275403/page.psp)
附件:提醒是否继续缴纳年费专利清单(临近过期部分专利).xls
科研院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