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精神,围绕《东华大学“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双一流”建设总体目标,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力,鼓励科研人员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投身科技成果转化、产出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不断提升科研管理服务水平和科研综合实力,学校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科研组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学院(部)、“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科创中心、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科研工作先进集体以学院、“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科创中心、研究院等为单位进行申报。参评集体除具备“有良好科研氛围,重视科研工作,有稳定科研队伍,未出现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事件”等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经费总量较上一年度增长50%以上的二级单位;
2.在科研成果的类别与领域上取得重大突破的二级单位;
3.在重大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科研成果的申报与转化、科研队伍与基地建设等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二级单位。
(二)科研组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科研组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应为各学院、“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科创中心、研究院的科研管理工作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科研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能有效协调、管理职责内的各项工作,服务意识强,得到学校和各二级单位教师的普遍认可;
3.在科研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研成果申报与转化、科研组织协调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评选数量和表彰奖励
(一)评选数量
1.科研工作先进集体2-4个;
2.科研组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3-5名。
(二)表彰奖励
学校将于年度科研工作总结大会上,对评选出来的东华大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科研组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20日,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
1.申报部门或个人填写申报表;
2.各二级单位审核申报材料,提出初评意见,并于5月21日前将纸质申报表提交科研处综合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李凌燕张莹
联系电话:021-67792727;67792172
联系邮箱:kydep@dhu.edu.cn。
(二)2018年5月25日前,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三)2018年6月1日前,评选结果网上公示。
(四)2018年6月,召开全校科研工作总结大会予以表彰。
东华大学科研处
2018年5月7日
附件:
1.2017年东华大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
2.2017年东华大学科研组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附件1:
东华大学2017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申报单位科研情况 | (重点描述申报单位在科研经费、成果、项目、论文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3000字以内,可附页) |
所在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科研处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东华大学2017年度科研组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所在部门 | 职务/职称 | ||||
申 请 理 由 | (重点描述在科研项目组织与管理、科技成果申报与转化科研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中做出的贡献,1000字以内,可附页) | ||||
所在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科研处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