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科协关于开展第八届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有关老师: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八届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沪科协【201620号),现将该文转发。

请申报老师在524日前将申报材料送科研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辉  67792023

  

附件:市科协通知

  

  

                                                科研处

                                                                                                                    2016-4-27

  

  

附件:

  

沪科协〔201620

关于开展第八届上海青年科技英才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科协,各基层单位科协,各有关单位、团体: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市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聚焦上海“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标,进一步倡导和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鼓励创造的社会风尚,按照《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6年上海人才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上海市科协(以下简称市科协)启动第八届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相关文件及资料。详见附件,也可登录市科协网站(www.sast.gov.cn)“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二、被推荐人基本要求。被推荐人应为197561日以后出生(含61日),具有中国国籍并在本市工作满一年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评选工作机构。本次评选由市科协主办,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提供支持。评选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孙畅、葛朝晖,联系电话:63856659 (含传真)、53060618538220404404043010分机。

四、材料报送。推荐单位、独立或联名推荐人应按照《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推荐书》和《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登记表》的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后,于20165311700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南昌路473421室(邮编:200020),联系人:曹洁颖、纪卓娅、屠欣栋,联系电话:189177038301891770385018917703833,电子版发送至1026421506@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选信息发布。评选工作进行期间,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办公室将通过本市有关新闻媒体、市科协网站、微信等及时发布评选活动信息。

  

附件: 1.《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办法》

2.《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推荐书》

3.《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登记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2016325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2016330日印发

(共印500份)

附件1

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为更好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表彰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进一步倡导和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鼓励创造的社会风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上海市科协)决定实施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由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提供支持。

第二条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每两年一届。从第七届起,对科技人才按照基础研究类、成果转化类和企业创新类进行分类评选,每类青年科技英才不超过10名,总计不超过30名。

第三条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凡在上海市注册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并在上海工作满1年的中国公民,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历届上海市科技精英及上海青年科技英才不再作为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推荐对象。

第五条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入选标准: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对阐述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要贡献者;

二、在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应用成效显著者;

三、在企业自主创新、技术突破和专利开发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效益者;

四、在科技管理、科技服务和科学传播等工作中有重要创新,作出突出贡献者;

五、近5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以及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上海市科协设立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审委员会由本市著名专家、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上海市科协负责人组成,上海市科协主席任评审委员会主任。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制,成员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第七条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审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评选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协组织人事处。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八条评选主要程序包括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业评审、终审、公示、批准等。

第九条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由下列单位推荐申报:

一、上海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科协、园区科协、企业科协和基层单位科协;

二、在本市注册的各级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团体。

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还可由下列专家推荐:

一、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3人或3人以上可联名推荐;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历届上海市科技精英及上海青年科技英才,中国科协当届全国代表大会上海地区代表、上海市科协当届委员会常委可单独推荐。

第十条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办公室负责受理推荐和申报,申报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和登记表,报送至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办公室,由专家推荐的申请者还需提供专家评价材料。

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办公室对申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规范申报材料,并将有效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共设置数理地学组、化学化工组、生命农学组、信息技术组、材料能源组、机电工程组、建筑与环境组、医药卫生组、管理科学组、科学传播组等十个学科专业组。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审委员会依据申报情况,授权评选办公室聘请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若干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对候选人业绩进行初评,推选出初选候选人,提请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审委员会终评。

第十二条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审委员会对初选候选人的业绩进行终评,投票表决产生当届上海青年科技英才。终评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公示期内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办公室受理单位或个人的举报、投诉。公示期结束后,获奖者名单提请上海市科协常委会批准。

第十四条上海市科协向当选的上海青年科技英才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获奖者所在单位及推荐者。

第十五条凡发现获奖者有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程序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上海市科协组织力量宣传获奖者先进事迹,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推进优秀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贡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上海市科协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编号:

  

  

  

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推荐书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单独或联名推荐人)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制


  

  

1、本推荐书可登录上海市科协网站(www.sast.gov.cn)下载,正文字号不小于5号字,用A4纸竖式合订成册,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其余可复印)。同时报送电子版。另外,证明材料合订成册,1份即可。证明材料是指与申报的主要业绩相关的近5年来的重要科技成果鉴定、重大新技术研制及应用证明、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主要论著发表、被引用情况的证明,专利实施情况,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情况有效证明等材料。

2、本推荐书封面上的“编号”栏内容由评选办公室填写。

3、本推荐书第1页“候选人简历”栏的内容,应从大学阶段开始填写,直至目前的全部简历。

4、评选类别分为基础研究类、成果转化类和企业创新类等三类。

5、本届评选分设以下10个专业组:①数理地学②化学化工③生命农学④信息技术⑤材料能源⑥机电工程⑦建筑与环境⑧医药卫生⑨管理科学⑩科学传播。候选人可选择某一个学科专业组参加评选,并在本推荐书1页右下角的“附注”栏中注明该专业组的序号,供评选办公室参考。

6本推荐书第5页“推荐单位(单独或联名推荐人)意见”栏,主要填写对候选人的德、才、绩的评语。若推荐单位与候选人所在单位系同一单位时,本页“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的内容不再填写。

7本推荐书6页“备注”栏可填入本推荐书中未包括的但需要说明的事项。

  


候选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 贯

党派

近期2

学历

学位

从事专业

报名照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行政职务

技术职称

评选类别

现从事专业

单位性质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合资企业□事业单位□其它

电子信箱

手机

起止年月

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任何职务或从事专业

推荐单位(单独或联名推荐人)

名称

联系部门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附注

候选人主要科技成就和贡献(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创新、技术应用或科技管理、服务等

情况,2000字以内)

重要科技奖励情况(指近五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八项以内)

获奖年份

奖项名称及等级

本人排名

授奖部门

获基金项目资助情况(包括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各类基金项目)(八项以内)

年度

基金种类

基金项目名称

金额

排名

代表性论文、著作(包括教材)、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发明专利情况(择要填写10项以内)

填写要求:

1、论文:作者(本人排序)、题目、期刊名称,卷(期)(年),起止页码;

2、著作(包括教材):作者(本人排序)、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年份,出版地;

3、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作者(本人排序)、报告题目,报告年份,会议名称、地点;

4、发明专利情况:请按顺序填写专利申请人(本人排序)、专利名称、申请号、授权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候选人对本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候选人签名:

  

推荐单位(单独或联名推荐人)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单独或联名推荐人请注明本人

工作单位、职称并签名)

  

年月日

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专业评审组意见:

  

  

  

  

  

  

组长签名:

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名:

年月日

  

  

  

附件3

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登记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 务

职称

评选类别

现从事专业

 

主要业绩简介(重点是对候选人的德、才、绩作出评价,有关论文、专利及获奖项目等若有排序,务必标明排名情况。本简介不超过500

 

 

 

 

 

 

 

 

 

 

 

 

 

 

 

 

 

 

 

 

 

 

  

推荐单位盖章(单独或联名推荐人签字):

 

 

年月日

要求:本表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其余可复印),同时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