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院,有关老师:
针对近期科技部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上连续发布的三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组织开展其中“高性能计算”、“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地球观测与导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网络空间安全”和“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等8个专项牵头任务申报工作。
为做好本轮申报工作,特别是科技部在通知中规定“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请拟申报(不论牵头还是参与,不论是否拟由教育部推荐——如由其他单位推荐需标注)上述8个专项的学院(及实验室、中心等),填写教育部通知中的附件表格,并在3月1日前发到科研处联系人邮箱,并打印一份盖上公章后送达科研处。科研处在组织协调后将确定方案按时上报教育部。
申报上述8个专项之外项目的,可推迟到3月3日,将汇总表(要注上拟推荐单位)电子版及其打印盖章后的书面材料送达科研处,以便学校统筹协调。
联系人:陈 辉 h.chen@dhu.edu.cn 67792023 13524521307
科研处
2016年2月24日
附件:
教技司[2016]65号
各有关部属高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部署和要求,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凝练,并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陆续发布了一批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为有序地指导、组织高等学校申报“高性能计算”、“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地球观测与导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网络空间安全”和“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等8个重点专项2016年项目,增加项目任务书的竞争力,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8号)的要求,我司组织开展上述8个专项牵头任务申报工作:
1.请有关高校认真组织学习《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
2.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提出“高性能计算”等8个重点专项中拟牵头任务,按指南二级标题——任务(如1.1)的研究方向填写《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拟牵头任务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16年3月3日11:00前加盖校公章后传真至我司高新处。我司于3月4日通过手机、Email将拟牵头申报情况向各申报高校通报。逾期未报送的,我部不负责推荐。
3.对于多个高校拟牵头同一任务的情况,我司将组织相关高校一起研讨,整合优势资源,集中力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最终确定由我部推荐的项目原则上需在2016年3月19日17:00前完成在线填报和单位提交工作,以便我司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致电我司高新处。鼓励各高校通过其他推荐渠道申报。
4.对于明确由企业牵头或者高校没有申报牵头的研究方向,请有关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协助本校专家与优势企业或科研院所开展合作。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高新处 刘法磊 董维国 张建华
电 话:010-66096733 66092082 66092093
传 真:010-66096733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