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老师:
11月26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牵头任务的通知》 ,现将该通知转发。
在新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申报模式下,作为直属高校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牵头申报工作是一项重要选项。请拟参加教育部整合的老师,填写教育部通知末尾的附表,并在11月29日下午1:00前发送到h.chen@dhu.edu.cn,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 辉 67792023 13524521307
附件:
1、“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doc
2、教育部通知
教技司〔2015〕348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部署和要求,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凝练形成“新能源汽车”等6个试点专项。试点专项有别于改革前的科技计划,突出“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的要求,其申报模式发生相应变化。
为有序地指导、组织高等学校申报“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增加项目任务书的竞争力,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384号)的要求,我司组织开展该专项牵头任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请有关高校认真组织学习《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
2.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提出“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中拟牵头任务,并按指南二级标题——任务(如1.1)的研究方向填报,并于2015年11月30日11:00前将附件反馈我司;
3.对于明确由企业牵头或者高校没有牵头的研究方向,请有关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协助本校专家与优势企业或科研院所开展合作。
联系人:刘法磊、沈满
电话:010-66096733,010-66097937
传真:010-66096733
教育部科技司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
序号 | 高校名称 | 拟牵头任务 | 主要负责人 (专业教师) | 联系方式 | 拟联合单位 |
1 | XX大学(举例) | 1.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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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