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有关老师:
为及时宣传中国高等学校的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等学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推动高等学校科技进步,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决定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
2.我校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
3.本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mt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三、时间节点
1.“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5年10月15日-11月1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请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2.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 辉,67792023,13524521307
办公地点:行政楼347室
E-mail:h.chen@dhu.edu.cn
附:教育部科技委《关于推荐2015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1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