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16浏览:545

各学院、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有关老师:

近日,科技部发布通知,启动2015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教育部相应发布了通知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1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坚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在今后5年内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所从事的研究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

——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511日以后出生);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二、支持措施

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管理办法,促进科技计划与推进计划的紧密结合,逐步建立财政支持渠道,加强对入选对象的后续支持、跟踪服务和考核管理等。对符合条件的入选对象,择优推荐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各部门、地方和依托单位将结合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三、推荐人选

因名额有限,时间紧张,我校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自荐,由学院推荐申报。请各学院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可推荐1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可推荐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以上两类项目人选不能重复推荐。 

四、申报要求及相关说明

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见附件)通知精神,于2015727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2015年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对象汇总表”和“2015年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对象信息简表”送达科研处,同时,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过期恕不受理。

学校将尽快组织遴选,确定学校推荐对象后,将做公示,并向上级推荐单位报送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13524521307h.chen@dhu.edu.cn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开展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教育部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pdf

3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对象信息简表.doc

4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对象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