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各基金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201312月资助期满的基金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现将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如果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见附件1

2、请按照《结题报告》撰写提纲与说明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5、经费填写注意:

1)预算经费一栏应与《计划书》中的预算经费填写一致(注意:不是《申请书》);

2)调整经费一栏一般全部应填为“0”(基金委另外追加拨款除外);

3)预算总经费=预算经费+调整经费;

4)经费支出一栏填经费实际支出情况。

管理费:等于总经费的5%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面上项目≤15%、重点项目、重大≤10%,杰出青年基金≤,20%

劳务费:面上项目≤15%,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10%,指用于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6、盖章程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意见处盖章,请项目负责人先到科研处开结题单子再去财务处盖章。财务处联系人:邓老师,电话:67792305,地址:松江行政楼15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审计部门意见盖章,请项目负责人盖完财务章后,到审计处盖章。审计处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7792028,地址:松江行政楼439

财务和审计部门章盖好后,再将结题材料装订好,交到科研处。其他签章由科研处收齐材料后统一办理。

7、装订要求: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打印,附件随《结题报告》一并装订成册,左侧装订(请勿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便于邮寄),双面打印。

8时间截点: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13115前,到财务处审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并盖章。

2013224日前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同时将2份纸质文件交到科研处。结题报告首页的累计拨款、填表日期必须填写,否则无法提交。

 

9、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科研处联系人:刘占莲,电话:67792137E-mail:zxkyc@dhu.edu.cn,地址:松江行政楼347-349

 

附件:

2012-11-21 2012进展与结题功能培训.pdf结题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