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4
各科研院长、基地负责人:
目前,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和教育部人事司转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重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签订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7号)的精神,深入推进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财[2010]20号),就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工作推进过程中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和规范。就学校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组吸纳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以下统称研究助理)聘用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的管理办法请参看附件,并于5月25日之前将聘用计划发到科研处。
附件1、
附件2、东华大学科研项目聘用研究助理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