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所、系:
2009年度秋季校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在正式开始,请各部门积极组织青年教师申报项目。为便于各位老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要求: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职称中级以下(含中级)进校工作两年以内,未承担过校基金项目或校内其他类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
二、资助经费标准:
自然科学类项目2万元;社会科学类项目0.8万元。
三、资助内容原则:
校基金项目要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属于当前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优先领域(请参考最近三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社科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足,研究目标明确。
四、主要注意事项:
1、申报程序:
1)下载填表:申报教师请到科研处网站下载《东华大学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计划任务书》(网址http://research.dhu.edu.cn/ 最右边:“文件下载”——东华大学“校基金”),并按填表说明书认真、如实填写。
2)电子初审:将填好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smlyg@dhu.edu.cn 初审合格,再制作纸质版材料提交学院审核。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3)学院审核:申请表请交到所在学院初审,科研院长签署意见并盖学院章,请学院统一提交至科研处。
2、研究期限及经费管理:
本基金资助的研究期限为2年,起止时间从签订协议之日起满2年止。经费分两期拨款,首期拨款全额的70%;中期考核合格后,加拨其余30%。
3、截止日期:
电子版:2009年10月16日下午
纸质版:2009年10月23日上午
请各学院在截止日期前将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统一交至科研处。
4、联系方式:
提交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5 联系人: 陈少梅
电子邮箱:csmlyg@dhu.edu.cn 电话: 67792134
特别提醒:
务请各位申报老师密切配合,准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科研处
2009/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