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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申请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25
浏览量:
337
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项目申请
国家科技项目资金匹配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东楼301室
邮编:200001
电话:张臻亮 王海英 胡赛珠 53080900-186、185,53086939
传真:53080900-18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常年受理,每年分两次报批。
1、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计划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凡获得国家863计划(民口)、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科技计划资助的研究开发项目,均可以申请上海市地方匹配资助。
2、 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资金匹配比例原则上为国家重要科技项目资助经费的10%。
3、 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计划对上一年度和当年度到款的国家科技项目进行匹配。
1、网上正确填报匹配资金申请表。(
http://www.stcsm.gov.cn/structure/xxgk/ywgz/index.htm?/structure/wsbs/kyjhkt/ppzjxmsq/zjxmsq
)
2、申请单位在项目第一次申请时,须提供如下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一)打印的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国家重要科技项目批文、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若为973子课题,需附主课题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
(三)项目拨款通知单、到款凭证复印件。有拨外地经费的,需提供外拨凭证。
(详见附件)
3、申请单位在同一项目第二次及以后申请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项目计划支持时,须提供如下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一)打印的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单位盖章)。
(二)项目拨款通知单、到款凭证复印件。有拨外地经费的,需提供外拨凭证。
(三)打印的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单位盖章)。
匹配资金申请单位将有关材料报送后,国家重要科技项目匹配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提交上海市科委计划处、条财处核定批准。
科研处联系人:刘占莲,联系电话:67792137,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
附件:
地方匹配要求.doc